添加日期:2015年8月18日 阅读:1811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统计,拥有互联网资质的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超过了50%,远远高于传统药品流通销售模式的增幅。加快“互联网+”与医药产业的深度融合、拓展医药产业供应链已成为行业共识。
2015年上半年,医药电商发展迅速目前国内医药电商的主要交易模式有B2B、B2C、O2O三种形式,前两种形式在2015年上半年发展迅速,据CFDA数据统计,截至目前,获得互联网交易资质的企业合计447家,其中B2C 332家,B2B 99家,O2O 16家。
B2B销售额占90% “突破地域限制,提供购药便利性是医药电商的先天优势”,国裕医药在线CEO张小洋表示。
近年来,医药电商B2C发展火爆,但盈利较为薄弱,诸多平台亏本经营,引发高管离职潮。“鉴于电商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药品的时效性需求,加之处方药网售权限尚未解禁、医保对接障碍等,医药B2C的盈利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 国裕医药在线CEO张小洋指出。
相比之下,医药B2B模式受政策影响较小,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发展日益加速。据药品流通统计直报系统统计,在上半年医药电商的销售额中,B2B占90%(O20模式不含其中),占据明显优势。目前国内B2B医药电商企业共99家,包括浙江珍诚自营式的“珍诚医药在线”、九州通自营式的“九州通医药网”。2015年上半年新增第三方医药批发采购平台“国裕医药在线”,该平台目前已试运营一月余,采取免费入驻政策,市场反应良好,已有将近2000家企业用户入驻。
责任编辑:候明芳 WWW.1168.TV 2015-8-18 14:56:32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