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8年2月27日 阅读:1809
2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中药保护品种公告(**保护期第11号)》称,对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公告显示,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食药监总局核准,海正药业生产的**生骨胶囊、同仁堂生产的百年更年安颗粒、片仔癀药业生产的片仔癀、西安碑林药业生产的金嗓开音胶囊以及翔宇药业生产的复方益母胶囊将继续给予保护。
据了解,我国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属于行政保护措施,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特定中药品种在一定期限只允许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的一种保护制度。中药品种相关保护制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药生产品种的低水平重复问题,改善企业间的无序竞争,一定程度上促进中药产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超过200个中药保护品种,2015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超过了70个,超5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有21个。其中,销售额超10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有8个。此外,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市场销量超过1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共有46个产品,覆盖心血管、骨科、妇科、儿科等多个治疗领域。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